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时事追踪 > 正文
韩美修改核能协定 为韩国核乏燃料处理解禁
发表时间:2015-04-23 10:05 来源:国际网

中新网4月22日电据韩媒报道,韩美两国22日下午在首尔初签《关于民用原子能的韩美政府间合作协定》(简称《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版,新版协定为韩国今后进行铀浓缩和以高温处理技术进行核乏燃料再处理提供了可能性。

韩美经过4年6个月的谈判,修改了1973年生效的核能协定。新协定对核乏燃料管理、核燃料供应和核电出口等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改。新协定不包含禁止铀浓缩和核乏燃料再处理的明文规定。

韩媒称,此前的协定规定,韩国对特殊核物质进行再处理或是改变核燃料的形态和内容时需事先征得美国的同意。这实际上是禁止韩国对核乏燃料进行研究和开发。因此也有观点批评韩美原子能协定是不平等的协定。

根据新协定,韩国不再需要每次都征得美国的同意,而是改为在协定有效期内美国给与韩国“长期同意”,这为韩国开展核能活动提供了更大空间。

根据新协议,为了实现核燃料的稳定供应,韩美可通过高层对话机制、基于核不扩散原则,经协商允许韩国对美国产铀进行浓度为20%以下的低浓缩。

在扩大核电出口方面,韩国向与韩美签署核能协定的第三国出口美国产核物质、核能设备等时无需征得美国的同意。韩美还商定对两国之间的核电出口、技术转让等迅速给与许可,并增强信息交流,活跃核电出口投资等。

韩美在初签协定一两个月后进行正式签署,协定在获得美国国会批准和提交韩国国会等程序后,有望在明年3月之前生效。协定有效期从41年缩短至20年,在协定到期2年前,如果没有任何一方拒绝延期,协定可延长五年,仅限一次。为了圆满履行协定和应对未来发生的问题,韩美商定建立副部长级对话机制,每年举行会议。

责任编辑:王宇
分享到: 
4.55K
频道编辑
  1. 国际网
  2. 网址:
    WWW.CFISNET.COM
  3. 邮箱:
    cfis_abnet@126.com
  4. 电话(传真):
    0086-10-85323218
  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9号齐家园外交公寓11号楼1单元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