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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最高法院判决:启动“脱欧”程序须经议会通过
发表时间:2017-01-25 18:39 来源:国际网

中新社北京1月25日伦敦消息:当地时间24日,英国最高法院“脱欧”程序案作出终审宣判,要求政府在启动“脱欧”程序前必须经英国议会批准。对此,英国首相发言人称将尊重裁决结果,但“脱欧”程序仍会按计划启动。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消息,英国最高法院当天驳回英国政府的上诉,裁定“脱欧”程序启动前需要通过议会的投票表决。英国最高法院法官纽伯格(David Neuberger)宣布,最高法院以8比3的投票表决结果裁定,在没有议会法案授权下,英国政府不能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

法院还裁决,“脱欧”问题无需征得北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地方议会的同意。

路透社援引纽伯格的话称,“公投的政治意义重大,但发起公投的议会法案并未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作出规定。他表示公投结果引发的任何法律修改,仅能以英国宪法、也就是议会法允许的唯一方式进行。

此前英国政府主张,首相特雷莎·梅可以直接行使行政权,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展开两年的退欧谈判,但这项主张遭最高法院驳回。

《华尔街日报》消息称,对于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果,英国首相府发言人表示尊重,但坚称英国政府将按计划在3月底前启动“脱欧”程序。该发言人称,议会已经表明将支持继续退欧。

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当地时间17日在伦敦发表有关英国“脱欧”谈判立场的演讲。她表示,英国不会留在欧洲共同市场。这一立场被舆论解读为“硬脱欧”。她同时表示,英国与欧盟的“脱欧”协议最终将交由英国议会表决通过。按照欧盟法律,“脱欧”程序一旦启动,有关各方须在两年内完成谈判,如需延长谈判,应得到其他27个欧盟成员国的一致同意。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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