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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关于英国“脱欧”谈判的指导方针草案
发表时间:2017-04-01 17:47 来源:国际网

国际在线: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3月31日公布了欧盟关于英国“脱欧”谈判的指导方针草案。他表示,欧盟计划分两个阶段和英国进行谈判,只有当“英国脱欧”谈判取得充分进展后,才会就欧盟和英国未来的关系问题展开讨论。这一表态和此前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在“脱欧”信函中的愿望并不一致。

欧盟公布的指导方针草案显示,第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让英国“脱欧”,解除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所享有的所有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并在英国退出欧盟会产生直接影响的情况下,为公民、企业、利益相关方和国际伙伴提供尽可能多的清晰度和法律稳定性。第二阶段的任务是全面确定欧盟与英国的未来关系,但前提条件是将英国作为第三国。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规定,为期两年的谈判将在2019年3月29日结束。舆论已经注意到,欧盟的“两步走”计划与英国首相特蕾莎·梅向欧盟提交的“脱欧”信函中的内容并不一致。梅在信中说,英国认为双方在就“脱欧”的条款达成协议的同时,有必要就欧盟和英国的未来关系也达成协议。

图斯克在新闻发布会上还重申,欧盟将尽量减少英国“脱欧”对欧盟公民、企业和成员国所造成的不确定和损害。他强调,在第一阶段谈判中,欧盟将保护公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说:“我们需要首先想到的是人们,在英国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来自欧盟各地的公民。只要英国仍然是欧盟成员国,他们的权利就要得到充分保护。但是在英国退出欧盟后,我们需要通过互惠的、可强制执行的和非歧视性的措施,来保证他们的身份和处境。”

目前约有300万来自欧盟其他国家的公民在英国居留,有100万英国公民在欧盟其他国家居留。英国的欧盟公民大多是来自中东欧国家的“蓝领”,而在欧盟的英国公民主要集中在西欧和西南欧,形成输入和输出不对等的局面。如何确保这些公民的居留权、工作权和社会福利,将是欧盟和英国进行谈判的难点之一。

另一项优先谈判的内容是关于英国作为欧盟成员国期间所承担的财政义务和债务问题。欧盟的指导方针草案指出,英国需要在正式退出欧盟前履行所有的财务义务,决算中应该涵盖包括预算承诺和债务在内的所有法定权利。曾有舆论分析,英国需要向欧盟支付高达600亿欧元的“分手费”。但图斯克当天表示,欧盟不会对英国“脱欧”采取惩罚性措施。

图斯克说:“欧盟27国不会采取惩罚性的措施,‘英国脱欧’本身的惩罚已经足够了。经过四十多年的联合,我们应该相互竭尽全力,使‘离婚’尽可能顺利。”

在谈到欧盟和英国未来的关系时,图斯克表示,欧盟认同英国提出的双方之间建立密切合作关系的愿望。这种强有力的关系将超越经济方面,还包括安全方面的合作,因为这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不过,图斯克明确表示,欧盟和英国即将展开的谈判将是困难的和复杂的,有时甚至是相互对抗的,但别无选择。据了解,欧盟的“脱欧”指导方针草案将在4月29日举行的欧盟27国领导人特别峰会上讨论通过。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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