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时事追踪 > 正文
外交部12月1日回应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提问
发表时间:2017-12-01 17:39 来源:国际网

问:美国已经正式向世贸组织提交文件,称美方反对赋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美方将可以继续对中国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有关报道。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和外交部发言人已经多次就相关问题阐述了中方立场。

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并不存在于世贸组织的多边规则中,只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世贸组织164个成员中有此国内法的成员寥寥无几。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反倾销“替代国”做法需严格依照中国加入议定书的规定如期取消,与中方是否满足所谓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没有关系。某些国家和人员试图将两者加以联系,明显是混淆视听。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明确规定,自2016年12月11日起,在对华反倾销中采用替代国价格计算倾销幅度的做法必须终止。这一点是明确和不容置疑的。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都应该重信守诺,严格遵守国际法的准则,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问:中方是否认为美方反对赋予中方市场经济地位将伤害中美经贸关系?美国正寻求中国合作应对半岛核问题,美方此举是否会影响到中美在半岛核问题上的合作?

答:我刚才已经说过,所谓市场经济国家概念只是个别国家国内存在的概念,在世贸组织规则中并无此概念。有关国家引入这一概念,是试图将此与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加以混淆,企图逃避自己的责任。我们再次敦促有关国家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准则,切实履行国际条约义务。

至于你提到这是否对中美在半岛核问题上的合作有影响,中方在半岛核问题上的立场非常明确。事实上,中美双方一直就半岛局势保持着沟通。你可能也注意到了,不久前习近平主席应约与特朗普总统通电话,在通话中双方就半岛局势交换了意见。我们认为,中美双方在推进半岛无核化进程、维护半岛和平稳定等方面有着共同立场,希望美方能同中方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早日将半岛核问题重新拉回到通过对话协商解决的正确轨道上来。

责任编辑:王宇
分享到: 
4.55K
频道编辑
  1. 国际网
  2. 网址:
    WWW.CFISNET.COM
  3. 邮箱:
    cfis_abnet@126.com
  4. 电话(传真):
    010-56317675 (56317500)
  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南路14旁1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