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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平壤共同宣言》29日刊登于韩政府公报 当天生效
发表时间:2018-10-29 10:15 来源:国际网

中新网10月29日: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报道,29日,韩国政府通过政府公报,公布了已获得总统文在寅批准的《9月平壤共同宣言》。

据报道,当天,《平壤共同宣言》以总统文在寅、国务总理李洛渊、统一部长官赵明均的名义,被刊登在政府公报上。韩国政府表示,法制处判断,为了推进可通过国会审议和敲定的预算执行的事业,而公布《平壤共同宣言》。

《平壤共同宣言》在政府以公报刊登的形式公布后,当天立即生效。

报道称,预计与《平壤共同宣言》一同获得文在寅批准的、旨在履行《板门店宣言》的军事领域协议,也将在本周内被刊登在政府公报上。此前,朝韩在26日举行的第10次将军级会谈中,已互相通知军事领域协议批准程序,因此军事领域协议已经生效。

9月19日,朝鲜领导人金正恩与韩国总统文在寅在朝鲜会晤并签署《平壤共同宣言》,就早日推动半岛无核化进程、加强韩朝交流与合作达成一致。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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