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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外交部告知宪法法院:日韩慰安妇共识不具法律约束力
发表时间:2018-11-06 13:49 来源:国际网

环球网11月6日:关于韩国原慰安妇受害者等要求裁定2015年达成的日韩共识违宪的诉讼,韩国外交部官员11月5日透露,已于6月向宪法法院提交意见书,称日韩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驳回原告的诉求。

据该官员透露,意见书表示日韩共识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政治共识”,不能称之为行使公权,也没有侵害原慰安妇受害者的宪法权利。另一方面,意见书也认为共识存在不完善之处,例如“未反映慰安妇受害者等的意愿等,在手续、内容方面有诸多问题”、“无法真正解决慰安妇问题”。

在韩国朴槿惠前政府时期达成的日韩共识确认慰安妇问题得到“最终且不可逆的解决”,但现任总统文在寅基于对共识谈判的验证表示“凭借该共识无法解决慰安妇问题”。韩国外长康京和也于2017年6月就任时在国会人事听证会上指出,共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慰安妇受害者及遗属等共计约40人于2016年3月向韩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宪法规定的损害索赔权等权利因日韩共识受到侵犯。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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