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12月27日:韩国宪法法院27日作出裁决,确定韩日政府间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 韩联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指,这是一项政治协议,围绕协议的相关评价也属于政治范畴,并非违宪审查范围。这是韩国宪法法院时隔3年9个月对此案作出裁决。 2015年12月28日,韩日政府达成《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根据协议,日本政府一次性对韩国政府设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出资10亿日元用以向受害者发放抚慰金。之后于2016年3月,29名慰安妇受害者和12名遗属通过“民主社会律师会”就该协议是否违宪问题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