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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外交部回应上合组织相关问题
发表时间:2017-06-13 16:23 来源:国际网

问:我们看到,在刚刚结束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中国已接任上合组织轮值主席国。中方对此次会议成果有何评价?对担任主席国期间推进上合组织工作有何设想?

答:6月8日至9日,习近平主席出席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本次阿斯塔纳峰会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上合组织首次实现扩员,印度和巴基斯坦正式成为上合组织成员国。二是各方都同意继续弘扬“上海精神”,加强新老成员密切配合。三是同意共同推动国际秩序朝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是各方高度评价今年5月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同区域合作倡议和各国发展战略开展一个很好的对接合作。五是各方同意继续加强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包括切实落实本次会议签署的《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促进本地区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夯实各领域合作的民意基础。

上合组织成立16年来,已经成为成员国增进政治信任、拓展务实合作、深化睦邻友好、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的重要平台和可靠依托。此次峰会增强了上合组织成员的凝聚力,指明了上合组织发展的大方向,提出了上合组织合作的新倡议。

与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宣布中方将于2018年6月在华主办峰会,并结合中方担任主席国工作设想,在政治、经济、安全、人文、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重要倡议和举措,包括商签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打击“三股势力”未来3年合作纲要、贸易便利化协定、支持建立地方合作机制、倡议成立媒体合作机制,以及开展多领域论坛和活动等,引起与会各方广泛反响和积极支持。我们将认真履职尽责,并同各方一道,推动上合组织继续健康稳定向前发展,使上合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的共同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给各国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利益。

问: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签署了《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旨在巩固上合组织全体成员国安全,提高主管部门合作效率,完善该领域相关立法。中方能否介绍该公约签署背景?对该公约签署有何评价?

答:上海合作组织自成立之初就把打击“三股势力”、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为一个优先合作方向,在强化法律基础、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开展联合行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果。

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是习近平主席2014年提出的重要倡议,成员国元首于2015年上合组织乌法峰会上就此达成共识。当前,全球安全形势错综复杂,极端主义思想不断蔓延,暴力恐怖活动进入新一轮活跃期,对地区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挑战。在上述背景下,上合组织阿斯塔纳峰会期间发表关于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声明,签署《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这进一步突显了本组织国家打击“三股势力”的坚定决心,夯实了上合组织执法安全合作法律基础,相信将有利于各方深化合作,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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